1)第三百四十四章 寺庙_娇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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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季清菱本没有想那样多,听得秋爽这般说,不由自主地低头看向了那两只肥禽。

  鸡应当是野鸡,正凶巴巴地打着短鸣,想方设法挣脱脚上的藤条。

  它头冠鲜红,爪子尖利,尾羽拖得长长的,五彩斑斓,在阳光下透着灿亮的光泽,同那等不够得意的孔雀开屏比起来,也只逊色三分而已。

  只是胖得有点过分了……

  感觉好似普通农户家里头蓄养的,也比不上它肉多。

  如果烤熟了,会不会一咬一口油?

  也怪不得秋爽会想吃它的肉……

  一面想着,她摇了摇头,把脑子里那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开,又去看那只付了“定钱”才好容易得来的肥兔。

  当时是远远瞧见,看得并不清楚,此回离得近了细看,这白兔皮毛油光水滑,白得像雪一般,从顶上的兔耳朵,到后头那小小的球尾巴,没有一根杂毛,不仅如此,还干净极了。

  白兔挣扎了一会,见脱不开身,也懒得动了,只蜷在当地,眨巴眨巴眼睛,低头发起呆来。

  季清菱看着看着,只觉得怪怪的,转头问道:“五哥,这兔子看着不像是野的。”

  顾延章也走近了两步,认真看了一回,也点头道:“看着像是人养的。”

  山野之物,一般来说身上有些脏污才是正常的,像这一只兔子,身上干净得连灰土都没有,连两只兔耳朵里头都没有半点污垢,简直是异类。

  况且先不说这高山之巅,会不会有兔子,即便是有,寻常能见的也是灰兔,少有白毛兔子。

  白兔惯来都是祥瑞之物,不是民间极难得偶然捉到进了上,便是番邦入供才能得有。

  顾延章原来入京省试,得了状元之后,同季清菱也趁着天子开放玉津园给百姓赏玩时,去逛过一二回,里头那几只白兔都还夹着一二缕灰毛,单论毛色纯净,竟还比不上眼前这一只。

  “怕不是山上的大和尚养的?”季清菱猜道。

  顾延章摇了摇头,道:“这般品相,若是寻常和尚见了,定会早早报往州衙。”

  两人正说着话,秋爽已是越过松节,几步走得进了,问道:“姑娘,要不要此时捡些枯枝来,生个火?”

  又指了指来的路,道:“秋月姐身上带了有短刀,利得紧,片个肉顶容易的。”

  ……

  半盏茶之后,秋爽没吃到汪着油的烤鸡不算,还将那活鸡倒捉在了手上,吭哧吭哧地提了它,缀在两个主家后头往回走。

  她一面走,一面满脸惋惜地同松节小声道:“白兔子是祥瑞,不吃也就罢了,可这鸡总不是祥瑞了罢?今日要在永昌寺里头过夜,明日才得下山,走一日的路,还要吃两日素,好容易得只野鸡,竟是不能吃……”

  那鸡性子野,被她倒提着,还一路大力地扇着翅膀,掉了一地的细碎羽毛。

  秋爽险些被它从手里给挣掉了。

  松节一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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