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 637章 宗族改革的浪潮_大唐农圣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的产业都会贪污,让他们经营与别家的合资产业,那只会更加的变本加厉,这也是为什么,孙享福建议李世民把第一批与地方合作的机会,给那些改制的家族的原因,股权分了,家族就算分了,只有分散了的他们,对国家才会更加无害,才会相互防范别人,侵吞自己的利益。

  现在韦家既然已经进入了清算家产,分配股份的阶段,那么,他们就具备与朝廷合作开发项目的基本条件,对于类似的股份公司,包括之前的一些多家合作开辟的产业,朝廷都将会出台一部公司法,来进行管理。

  谁持有什么产业,多少股份,都需要商部出具合法的文书凭证,有了这些合法的文书凭证,他们才能合法的获得相应的产业的盈利分红,朝廷才会在律法的高度,保障他们的利益。

  而且,对于多人持股,和资产规模到达一定程度的产业,朝廷官方,还会代表股东,对其产业经营情况,资产,进行监管,这是为了国家安全计,也是为了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。

  可以说,这部公司法一出台,以后,市场上就很难出现有囤积居奇,恶意哄抬市场物价等等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出现了。

  至于韦家要在禹州开发药田种植和制药厂的事情,孙享福给了韦叔谐一个建议,那便是以韦家改制后,成立的韦氏集团,出资,成为禹州制药厂,和禹州商会的大股东,禹州制药厂成立后,有朝廷,韦氏,善阳制药厂,禹州本地百姓多个股东,受到多方监管,同样,禹州商会也是有朝廷,韦氏,禹州本地百姓等许多股东,同样受到多方股东监管,而且会效仿九商会的各种经营管理模式,对所有的股东公开公示财政账目,防止贪污,或一些违法交易存在。

  孙享福把这一整套构想跟韦叔谐说了一遍,让他去跟萧瑀他们商量,并且,他自己也写信,给萧瑀,魏征,马周等人,把公司法,以及这种二三级子公司管理,多方持股,多方监管的模式给他们说了说,相信,以他们的智慧,不难根据这个框架,制定出详细的管理规定出来。

  而且,这一套管理框架,还会拔高世家与地方合作开发产业的基础条件,那就是必须是在商部注册的,股权分明,资产清晰,受朝廷与股东推选的人员监督的正规公司,才具备资格。

  这就会导致像韦家这样优先改制成功的家族,在与地方合作产业的时候,畅通无阻,他们可以依靠手头上的资本,抓住时机,快速抢占市场,不管是制药产业,还是制盐产业,或者是棉花种植和纺织产业,只要他们的管理人手够,钱还没有花完,都能够快速的抢占地盘,开始上马。

  一个下午,孙享福和韦叔谐把所有的话都谈通透了之后,他就快马加鞭的赶回长安了,接下来的

  请收藏:https://m.xuanshu9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