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三十章 史上最胖叛徒_熊霸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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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他同巴斯图尔克的对手。

  只要玛法他们真能逃出去,麦克雷瑟立刻就会对我们痛下重手,现在他的目的很明显,就是拖住我和塞勒,等到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,再收拾我们。

  麦克雷瑟的厉害,我可是领教多次,这家伙做事往住出人意表,让你根本猜不透他下一步想做什么,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,对我们而言就会越危险。

  我和塞勒不想这样缠战下去,在打斗时总想抢占靠近密林那一边的方位,但麦克雷瑟没给我们丝毫的机会。从这一点也可看出,麦克雷瑟还留有余力。

  打着打着我不由心头火起,虽然现在战局不明,但玛法混在一群佣兵中,我也失去了她的踪迹。就算最后能够逃出去,和玛法失散之后,我又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村之城?

  自从麦克雷瑟出现后,我一直就是处处受制,压抑之下心中的兽族血性难免暴发,忍不住怒吼一声,御剑冲了上去和麦克雷瑟展开近战。

  自从能够使用御剑术后,我就一直习惯远攻,这也是上一世在修真界的习惯。毕竟修真界的功法,都是用法术、法宝对轰,有谁会傻的用拳头砸人?

  这一世投胎到了兽族,在无法修真之前,我唯一能依赖的就是兽族那强横的,所以最开始的修炼之路,就是在老爸的督促下拼命锻炼肉身,这也为我的强壮体魄打下了基础。

  发现万物长生法重新开始的真后,由于只算是踏入门横,便为实在是太低,根本无从发挥那些修真界的法术威力。于是,我只能将一些粗浅的道法,运用到肉搏实战中,居然也能够大幅度提外我的战斗力,为我赢得了兽族素年第一高手的美名。

  在那一段时间内,我的打斗方式还是近战肉搏为主,即使是我唯一能够远攻的掌心雷,也被我改造成了掌中雷,大大提升了我近战时的威力。

  踏入到先天境界后,我终于能够施展出御剑术,而御剑术也是我现阶段能够施展的最强攻击法术。我的乾伸袋中还收藏着几柄可称上价的宝剑,但就算我现在有着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,也不足以驱使这些仙兵,更别提区区先天境界了。

  于是我只能将“阿基隆斯之剑”炼成本命剑丸,毕竟这把剑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是一把高级货。“阿基隆斯之剑”威力十足,锋利有余,做为我现在这种实力的剑丸,还算的上是气派。不过,这把剑始终是魔法装备,不是通过道家丹鼎术炼出的法宝,在用真气造纵时总有些阻碍,一些御剑术中的精妙招数使不出来。

  这次我一发火,冲过去和麦克雷瑟近战,反而打出了一些效果。上有一柄巨剑凌空飞砍,下有我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相加,一时之间闹的麦克雷瑟也有些手忙脚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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