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0章 第 40 章_[主原神]有没有可能我只是个写小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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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,赞扬,甚至是默认的习俗,但相关的律法规定并不明确,而苍木并没有改善推进律法的意图。

  这种程度的改进靠她一人是不够的,还可能会引来商户的不满,毕竟现在全靠自觉的情况下,你给抚恤金是大善人,如果没给或给得少,工人只能自认倒霉。

  如果改动律法,强制规定要给抚恤金赔偿,善心的标准就会被拉高,给是应该的,不给惹得一身腥。

  青木报社内部搞一搞就算了,现在报社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广告收入,得罪各大商会百害而无一利。

  苍木的良心是有限的,她甚至可以被称为冷血,只有当她本人的利润不受伤害时,才会谨慎地考虑向别人递出援助之手。

  达则兼济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。

  当自身能力不足以应对善意时,额外善意只会带来麻烦。

  既然如此,青木报社的五险一金发放和管理最好交给另一个机构负责。

  她自己就是搞财政的,清楚这东西能多容易钻漏子。

  文副主编,明分主编,还有以后其他分社的各位主编,只需要掌管报社内,报纸的出版事宜就好,至于纸质书籍的相关事宜,暂时还攥在苍木自己手里。

  财政她也打算单独成立一个银行机构,直属自己,这份权利分发就太容易翻车了。

  或许也可以参照报社的分社模式,在璃月开总部,分部开在报社的角落,开展多国之间的摩拉兑换业务。

  如果是开在璃月的话,其实应该叫做钱庄更为合适。

  来蒙德之前,苍木就听闻北国银行在和璃月的各家钱庄打价格战,用高利率挤垮其他钱庄。

  原理很简单,北国银行去调查这些钱庄的大主顾,许诺给他们提供更高的利率,原本存在其他钱庄利率低或者反贴钱的商人们自然心动,想去钱庄取钱。

  可开钱庄讲究的是一个金钱流通,他们收取这些大主顾的存款,许诺的利息从何而来?

  自然是把这些钱拿去进行商业活动或者放贷,这也就导致出现这种情况——

  商人想要自己的存款,钱庄把钱拿去放贷,一时半会儿凑不够流动资金,钱在借贷人手中,那去要债?

  真要是这么好要,苍木也不会年年为了账本上的坏账头疼了。

  这里还涉及一个知识点——

  主顾可能就是借贷人,在这个复杂关系网内,每个人都有钱,每个人都没钱,每个人既是债主又是债务人。

  钱要不回来,钱庄就还不上主顾的钱,只能宣告破产。

  北国银行在这方面有独特优势,它和苍木的前公司一样有着暴力底色,在法律不足以约束的情况下,这种暴力手段的确能更容易从借贷者手里索要回本钱,极大程度上挖掘借贷者身上的可利用性,也能弥补损失。

  这也就是苍木为什么只搞内部钱庄的原因之一。

  北国银行名义上是金融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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