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9-瓣膜_你给我的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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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千千你给我的喜欢!

  陈家骏住进明森小区的第二天,接到了钱治打来的电话,邀请他回以前的团队工作,在社会新闻版给一位老记者当助理,家骏很开心地去了。回来说钱治对他很关照,让他给老记者打下手一起跑新闻。老记者其实已经退休了,子女都在国外,身体好、闲不住、被钱治高薪请进了团队,以前是位业界大拿,脾气好,平易近人,因为钱治的嘱咐,把家骏当作自己的徒弟,言传身教、有问必答。

  干记者这行不用坐班,家骏习惯早起早睡,而闵慧则是个夜猫子,于是早上送苏全去幼儿园的任务就交给了家骏,两人各骑一个电驴上班,中午在各自的单位吃饭,晚上如果按时下班的话,就三个人聚在一起做顿晚餐。毕竟是穷人家的孩子,家骏十分节俭,每月工资四千块,他拿出三千交给闵慧作为房租的费用,日常的吃穿用度都挑最简单最便宜的,闵慧看着心疼,想着他做记者成天采访大人物,不能穿得那么土,于是帮他置办了几套衣服,家骏也不大舍得穿,一直挂在衣柜里。

  闵慧想起周如稷喜欢摄影,参加过几个摄影俱乐部,于是将家骏介绍给他。周如稷很大方地送给他两只昂贵的镜头,带着他出入俱乐部,慢慢扩大社交的圈子,四人相处倒也融洽。不过,闵慧没有告诉家骏苏全是辛旗的亲生儿子。因为苏全喜欢周如稷,完全当他是自己的亲爸爸,她怕家骏知道后会说漏嘴。

  爸爸搬走了,舅舅搬来了,苏全身边又多了一个“父亲”的角色,孩子小没记性,渐渐地,苏全跟家骏也亲密了起来。

  看着家骏每天背着相机兴致勃勃地出门上班,回到家中眉飞色舞地讲着采访趣闻,忙起来加班赶稿到半夜,闵慧知道他喜欢这个职业、珍惜这个机会、起点虽低,天天都在进步,心中十分欣慰。

  没想到家骏刚刚领完两个月的工资,有一天上班时间,钱治突然打电话给闵慧说:“我打算把陈家骏调回娱乐部,你没意见吧?”

  “怎么啦?”

  钱治叹了一口气:“社会新闻记者需要很强的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,陈家骏底子太差,写篇稿子不知所云,满篇的错别字不说,有些句子连文法都不通,老记者改他的稿子高血压都快犯了,今天跟我说不愿意带他了。我看他还是——”

  “那就换个记者带他呗。”闵慧说。

  “闵小姐,我明白你的一片苦心,帮人是对的,但有时候也要面对现实。现实是:陈家骏真不是记者这块料儿,我看还是当保镖比较好,做记者实在是太为难他了……”

  “我知道啊,所以付了你五万块的培训费。钱,你已经拿了;三年的实习工资,我也付了。你自己也说过,万事皆有可能——”

  “闵小姐,听我说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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